2016年8月18日 星期四

戴資穎球鞋爭議 戴爸為女叫屈

戴資穎球鞋爭議 戴爸為女叫屈



中國時報【曹明正╱高雄報導】
戴資穎因球鞋事件可能遭受羽協開鍘,「戴爸」戴楠凱17日晚上8時打破沉默,代表資穎念聲明,講到女兒不適應球鞋,打到腳底破皮、流血,他眼眶泛紅,語氣哽咽,向羽協喊話,盼能尊重球鞋與球拍是選手個人最重要武器,不應擴大規範。
戴資穎昨天也在臉書提出4點說明,與戴爸回應幾乎同步,資穎重申在2012年倫敦奧運,國家隊雖是「YY」贊助,但她的球鞋穿的是個人贊助商「勝利」,並且球拍是可以畫上LOGO。
她指出,每年大型賽會出發前,YY都是在賽前幾天,才寄來賽服和球鞋,因此,尺寸常常大小不對,球迷常看她穿大一號的褲子或者很小、很大的球衣,根 本沒時間做更換,更不用說有時間適應鞋子。戴資穎說,後來規定要穿YY鞋子後,在很多大型賽會,打到腳底破皮流血、起水泡,這是因為沒時間適應鞋子,或者 鞋子根本不適合。替資穎代念這一段,戴爸心疼女兒,不禁眼眶泛紅、講話哽咽。
戴楠凱昨也發表聲明,指羽協贊助合約,並未徵詢選手配合意願,甚至將規範「賽服」擴大解釋到「裝備」。
戴爸並指馬來西亞球王李宗偉、大陸林丹、日本奧原希望等世界一流男女選手,即使個人贊助商與國家隊贊助商不同,但對方國家羽協仍尊重選手個人意願與合約,僅限賽服配合,不包括球拍、球鞋,這是國際慣例。
戴楠凱表示,球鞋與球拍是選手最重要貼身物品及武器,他向羽協喊話,盼能尊重個人生理差異、及選手贊助商合約,並與國際接軌,以健全產業發展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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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助慣例是贊助協會,是共同項目,例如轉播等等,國際慣例個人裝備都是不算的,例如奧運贊助商,不能強迫奧運選手都用他的東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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